第二十一章 名剑(1)(1/2)
丁情还是那副老样子,一件衣不蔽体的衣服,一对露出脚趾的破鞋,一把斜插腰间的竹剑。
其实他的衣袋里有一锭十两重的银元宝。
这锭银元宝是那晚他背司马飞凤回家后,临走时司马飞凤给他的。
这一锭银元宝足够他把全身上下改头换面,打扮得漂漂亮亮光光鲜鲜体体面面的。
可是他舍不得乱花乱用。
虽然他来自深山野林,但是在经历过出来游阅的日子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城镇市集的生活不同于深山野林的生活,在深山野林里,可以无拘无束采摘野果充饥,可以狩猎野兽作食物,但在城镇市集里,却只有那些白花花的银两、金灿灿的黄金才可以换取食物,才可以填饱肚子。
因此他变得聪明起来,明白了银两的作用。(. )
他一碰见手持枪棒腰配刀剑的人就问隐虹剑卢绍南的消息。
这几天因为恒安钱庄的事件缘故,吸引了附近一带的江湖好汉前来一探究竟,当中有闻名武林的高手,也有寂寂无闻的人物。
这些人都想趁此机会准备大显身手,破了这宗奇案,好扬名立万于天下。
一时之间,城里城外都危机四伏,稍有不逊,就会惹来杀身大祸。
这些来来往往的江湖人物,都对丁情的问话反应冷淡,不理不睬,他们把丁情视作怪物,称为“疯子”。
这些人不理睬丁情,丁情同样也不理睬这些人,在他的眼中,这些人也是怪物,也是疯子。
这天日近中午,丁情饿了,他走进一间简陋的食店。
食店的生意不错,几乎坐满了人,不过这些人却是佩刀带剑的江湖客。
丁情一进来,所有人都停筷不吃看着他。
“看,怪物疯子来了。”
“瞧他那副穷酸死相,居然也敢下馆子。”
“等一下看他没钱找账买单的窘态,倒也挺逗人开心的,哈哈哈。”
很多人都在恶意地取笑他,挖苦他。
丁情却像听不见一样,找了个空位坐下,他要了一碗卤汁挂面,他喜欢这种味道。
面吃完了,他掏出那锭银元宝放在桌上,准备买单走人。
原来那些想看热闹想看他当众出丑的人立即失望之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