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武动仙甲 > 第二节 远行

第二节 远行(1/2)

目录
好书推荐: 神皇弃少 邪武 春林晚 阳神大帝 我的美梦 疯魔邪少 都市之问鼎王座 无限英雄联盟之最强王者 九玄神尊 笑傲穹苍

吴孟进屋后就随手把草药倒在了桌子上,进行挑选分类。(. )每次出去采集药草,吴孟都要按照老头所教的用一套复杂的工序进行处理。

有些特殊草药按照要求是不能用金属触碰的,而是要用徒手从土里挖出来,挑选的大小颜色都有一定要求。回来后马上就要进行加工处理,以便保存。

步骤很是繁琐,刚开始吴孟不明白是为什么,所以老想着偷懒,能少一个步骤就少一步,可是只要他一玩花样,都会被老头挑出来。在几次斥责之后,小吴孟再也不偷懒了,而是认认真真,把每一个繁琐的步骤做好。

长大后他才明白,这是老头教他做事要认真,好比修炼一般,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一心想着怎么走近路是没有办法取得进步的。

做完一切,吴孟紧接着把两把武器拿了出来,细细的擦拭着。长矛是吴孟最喜欢用的,从头到尾约一点五米长,顶部的形状好似一把短剑,整体散发着金属的光芒。

长矛的表面刻着复杂的图案,这是一种阵法。它只有一个作用,可以使长矛接受术修的法力灌注,进而增加威力。只不过这种增加并不是无限制的,增长到中阶法器的威力就是它的极限了。

匕首则是普通的式样,通体漆黑,看上去非常的不起眼。老头曾骄傲的说这个匕首里面加入了一些只会用在法宝上的红金银粉,专用于破除术修的各类法力护盾。据说当年为了打造这把匕首,老头一度花光了所有积蓄。

擦拭完之后,吴孟回到小院里,拉开了架势,继续日复一日的修炼。和其他功法不同的是,老头传授的这套功法修炼的时候并不要求静坐,反而像一些炼体术一样需要缓慢做出一套动作。

小院里,吴孟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这些基本动作,忘乎所以。每当这套动作一遍做完的时候,周边汇聚的无数灵气幻化做小光点慢慢的融入吴孟的体内。

融入体内的灵气一方面强化着骨骼,增强肌肉,另一方面转化为法力,提升修为。

吴孟修炼的功法源自老头曾经获得的一部功法残篇,而且最高只能修炼到炼气九重天。要知道完整的炼气境界共分为十重天。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功法残缺的缘故,这部功法对于神念的提升微乎其微。

对于修士来说,神念不仅可以用来探查周围的法力波动,更是施法速度快慢的关键。神念越高,施法速度越快。

以吴孟目前的神念强度,就算施展一个普通的火球术都需要近百息的时间,根本无法在实战中应用。是以吴孟更多的还是依靠自己的拳头去搏斗。

不过这门功法也并非一无是处,首先自身的法力比起同级修士要深厚的多。而且修炼的之后吴孟觉得自己身体越发的强壮有力。在与妖兽的搏斗中,吴孟那小小的身板总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让人不可思议。

吴孟并没有和其他的修士交流过,根本不清楚他的力量在同级别的修士中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久而久之,吴孟就成了一个依靠肉搏战斗的术修,而且为了增加步伐的灵活性,基本不会使用他唯一会的且能迅速施展的法术:法力护罩。

乌山镇的生活平静而缓慢,时间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转眼之间,夏天到了。

今天的修炼主题是耐力。整整一天的奔跑,片刻休息时间也没有。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跑到目的地,还必须集中精神应付途中的陷阱,如果中途有一点挂彩就必须重来。

按照老头的话来讲,作为一个散修,如果遇到了危险,你没法像其他门派弟子一样背后有人给你撑腰,你也不会像其他亲传弟子一样有无数的逃命手段或者强悍的法器可以应付过去。

你唯一可以依靠的就只有自己的双腿,所以对于散修来所,要学会迅速认清当前的形势,不被贪欲冲昏头脑,时刻给自己准备好后路。

时刻牢记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

修炼结束以后,老头叫住了吴孟,说:“恩,你表现的很不错,居然一个错误都没有犯。”

吴孟挺了挺身子,恭谦道:“要不是老头,哪里有学生的今天啊。”

老头用手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说道:“吴孟啊,现在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梦想,有没有想过离开村子,出去走走?”

吴孟的脸色瞬间变了一下,闷闷的说:“不,老头,我不走。我怎么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呢。”

“不用担心,这个世上我也走过不少地方了,如今年纪也大了,我打算就在这里养老咯。以前总是看到你一个人眺望远方,我知道你一直向往着外面的世界,没错,那是一个比乌山镇宽广、复杂却也是美丽的多的世界。”

老头用手拍了拍吴孟的头,继续说:“我也舍不得你离开,但我依然希望你能更多的见识这个世界,而不是在这里,这么一个小地方,搭一个房子,找个女人娶了,就这么过一辈子。”

“我们是修士,对我们来说生命是见识,而不是仅仅活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新书推荐: 学习内卷:这个修仙不正经 修仙从一只鸡开始 我在九叔世界开棺材铺的那些年 我的功法脑补了大戏 遮天之我是小石皇 我是气运主宰 剑引蓝月倦鸟归 笑傲诸天武侠 师弟何必那么暴躁 综武:开局圣心诀,躺平就变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