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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以邪制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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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灵即出,一举必杀。[ ]

由勇此时却没有灵界的杀伤力,体蕴灵气刚聚结,灵能稍有形态,灵力还需借题发挥。

在灵界,由勇正刚从婴儿期过渡到儿童期。他要具有杀伤力还需要进化至少年期,那就可以化灵能为灵力,随意击杀。

因为庞光是个妄命之徒,被灵凤勾引利用。他体内吸入墨玉灵气,不讲章法,蕴于他的体内,随着他的狂性大发,随处游走,无秩无序。

看似灵力无限,特别助长他的大嗓门、钢喉咙、铁舌头,这种不计其余的助纣为虐,最终的结局必然身受其害。因灵能失控,身毁气坠,消亡时空中。

江山越来越想念由勇,他正被庞光纠缠着。

一起看起来不怎么大的案子,很顺利地侦破了。

犯罪嫌疑人是个混迹街面的小混混,他在醉酒之后,进入一家歌厅寻欢作乐。

那个歌厅开在一座连体的商业楼上,一边是歌厅,一边是楼下服装厂的女工宿舍。

因为地处闹市,寸土寸金的。歌厅只有晚上才营业,因此洗手间就与服装厂共用一处。

服装厂老板为把收益最大化,出租了主要的房屋做歌厅,在角落里留下两间通往厂内的房间,做了女工的宿舍。

女工也用这个洗手间。下到一楼共用一处洗手间,歌厅与女工宿舍分别朝向不同的方向,各有通道。

这样,那个混混醉熏熏地进入歌厅,找陪唱的没轮上号。这些歌厅陪唱的都是顾客现来现找,与数家合用一群陪唱小姐。

也巧的是那个服装厂的女工中,也有业余兼了职陪唱的。唯一一个不去陪唱的,形单影只地待在宿舍里。

这个混混喝过啤酒,一会就尿急。寻到洗手间就解决了一时之快。

他摇摇晃晃地返回时,朝着女工宿舍就去了。

这时的女工宿舍里,那个最老实的女工正躺在床上拿手机上网聊天。

混混象鬼子进村一样,悄悄摸了进去。

酒壮色胆。接下来的事情,那位老实女工横遭凌辱。她在被侵后,马上用电话报警。还用手机拍了混混离开时的背影。

警察按照报警的地点,迅速出警,把刚离开现场又去唱歌的混混抓获归案。

刑警及时接案,现场勘验,讯问、询问,物证检验,一切做得严丝合缝,铁证如山。

可是混混的哥哥是个大混混,感到捞不出自己的弟弟,在兄弟们面前没脸。

他找了庞光,扔下十万元代理费,和一句“不够再说话。”

庞光接了这么单活,他见钱眼开,但也考虑到名声,怕在混混们掉了威信。

马上就动了他的鬼心眼,挖空心思地寻找破绽。[ ]

这起案件,正常人看来,报案及时,出警迅速,取证得力。人证、物证俱在。

然而,庞光的眼毒,心更毒。特别是他吸入墨玉的灵气之后,这种毒辣更带着妖邪之气,无孔不入。

他把眼光盯在了那个作案现场和歌厅上。

那是个什么地方,什么人才会在那里啊?

女工们都是些什么人?他才不管那么多呢,他马上动用手下的鸡鸣狗盗之徒,把女工的底细摸了个透。

这位受害的女工也马上有了艺名,有了在宿舍边上歌厅领分成工资的记录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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