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1/2)
《我不再追逐远方》
作者:定杭小晨
2017.09.09于陈家庄
逢人都说她是个文艺的女孩,所以她去了远方,远离了我。
熟人听了,笑笑,假装不经意地把话题引到其他方面,陌生人听了,十有**受不了馋虫的勾引,搬张小凳子坐我旁边,不说话,盯着我,毒鸡汤小迷妹一样的小眼神,大有一听方休的架势。
每每这时,我总是点上一根廉价的香烟,闭上眼睛,深深吸上一口,故作深沉,仿佛在酝酿一个惊天大传奇,许久,缓缓吐出一口烟,大骂一句“听你妈逼啊,滚!”
陌生人走了,气轰轰地走了,但没有一个人敢当面骂我,一个也没有,除非他不想在这条街混了。
所以,我的熟人很少,仇人很多,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称霸这条我住了十年的老街――出来混的都知道,真正的大哥靠的从来不是笑容,而是霸气――人家怕你,才会从骨子里畏你,畏你,才会绝无贰心地敬你。
十年了,一眨眼就十年了。
十年前,抽的是廉价烟,穿的是夜市淘来的廉价衣服,跟着的是这一班人,十年后,还是一样的烟,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兄弟,只不过,兄弟成了跟班,我成了大哥――她,成了记忆。
她是谁,忘了。
忘了就好,忘了就好。
一根烟抽完,另一根烟接上,下一根烟等着热火焚身……如果一根烟**一天或者一个小时,那这散落在鞋边的烟头又可以追忆多少时光?
一脚猛踩,猛踩,再猛踩,去你妈的回忆,去你妈的许汝芯,去你妈的远方!
起身离开的时候,小许蹲下身去把我踩碎的烟头此时应该称为烟泥的烟的残渣一一捡起,一路跟着,一股脑扔进最近的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
我照例不理他,小卢倒一路嘀咕:“当混混还想讲文明,我们都是不可回收垃圾,你不是第一天当混混吧?”
其他人照例跟着讪笑,小许带着不好意思的笑容,一本正经地回道:“混混也有回头之日啊,说不定我们都是可回收垃圾呢,回收改造,做个好人。”
“想做好人就不要跟着我们,我们这一行进门之后只有两条路,倒在街头或者终老监狱,你真的应该跟着我们学习学习了……”小吴看不下去,插话道。
“对啊,吴哥说得对……”
“哎,话不能这么说……”
“那应该怎么说……”
……
一个转弯,后面的吵闹声嘎然而止,随之入耳的是一道沉稳有力的呵斥声“许书轻,你跟我回家!”
我没停下脚步,绕过他继续往前走,后面的兄弟也许愣住一两秒,但都跟了上来,我能听出他们刻意追上我的急促脚步声,只不过少了一双最年轻的脚,与此同时,我听到身后传来同样沉稳有力的呵斥:
“陈定杭,你给我听着,十年前我不让你接近我女儿,十年后我也不会让你毁了我的儿子!”
走,继续往前走,前面转弯再转弯的路口新开了一间饭店,听说味道不错,再一个转弯,呵斥声没了,真舒服。
到了门口,一看,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主,但是不是一个识货的主呢?或者只是个吃货的主。
进去,要了个包间,点了一大桌好酒好菜,其实饭菜填饱肚子就行,平时大伙吃饭也挺省的,但难得这间饭店新开张不久,总得赏个脸吧。
“是吧,老板,怎么称呼啊,新来乍到总得赏个脸吧,是不是?”小卢一脸微笑地看着被叫来的老板,好声好气地说着,顺道把酒杯倒满,递给老板。
老板扫了眼饭桌上继续吃喝的我们,又把视线放回小卢敬过来的那杯酒,那杯本来属于他现在经他人之手又回到他面前的酒,望着,想接又不敢接,只能木然答道:“我姓林,我对酒过敏,一喝就全身不自在……”
林?不能喝酒?我放下筷子,很认真地看着他,脑子里迅速闪过一连串一连串的名字,冒出一连串一连串的面孔,最后一个名字和一个面孔重合,倏地迸出来弹到眼前的这个林老板身上,还别说刚刚好,像极了。
我起身,把椅子推回桌底,拍了拍小卢的肩膀,再扫了眼其他人,走出房门的同时说道:“小卢,埋单,走人。”
“埋单?大哥,保护费不收了?”背后传来小卢惊讶的声音,还有其他几个兄弟的拉椅的尖锐声,跨出房门的那一瞬间,我分明听到了酒杯落桌的声音,照理说没有声音的声音。
十年了,该回来的都回来了,你呢?
他们在饭店前面的街道追上我,仍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但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跟着,他们知道,这个时候的我惹不得,谁也惹不得。
走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转了多少个街道,转来转去转到了十年前我住的出租屋楼下,我点上一根烟,抬头仰望四楼那间挂着花花绿绿衣服的阳台,望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我把吸完的烟头扔到地上,狠狠地踩上几脚,“林若邻,还记得他吗?”
“林若邻,林若邻……林若邻……那个一口一个远方,把,把,把许汝芯骗走的那个混蛋?”
“嗯,他回来了。”我重新掏出一根烟点上,大步地走了。
那根沾在地上的烟头,今天没有人把它捡起,也许明天,也许明天的明天会有一个环卫工人把它扫起,并着其他垃圾倒进垃圾池,同时大骂一句混蛋。
混蛋,真他妈混蛋。
此后的一日三餐,我都扔在了这间新开的“天涯饭店”,每天早上过去开个包间,吃完早餐聊聊天坐到中午吃午餐聊聊天再到晚上吃晚餐,一连一周天天如此,当然每次吃完我都叫小卢埋单,一分不少,一分不多,谁也不欠谁。
直到一周后,我把林若邻老板打进了医院,确切地说是我们――凳子,饭店的木制凳子,一张一张雨点般砸在他的身上――脑袋,肩膀,手臂,哪里有空隙砸哪里,那种快感,那种身体的肆意放纵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使我麻木,使我解脱,使我感觉我还是个人。
那一晚,林若邻老板在医院过夜,我跟兄弟们在派出所过夜,当然,第二天我们出来了,他还在医院里――我们赔了十万,他赔了半条命,谁也不欠谁。
从派出所出来,我们几个没坐车,一路顺着树荫下的小道边聊边走边走边聊边聊边走边走边聊,七个人,七个脑袋十四张手十四只腿一条心,那一刻,我仿佛回到了十年前――
十年前,我们刚刚毕业,那个叫做许汝芯的女孩就是在这条路上跟我说出那段我现在还记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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