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喜新厌旧(2/2)
如此成熟高效的催种技术,足以推进人类历史进程的巨大转变。
下一次的诺贝尔医学奖,不给他他绝不愿意!
“我还有事。”左煌哲断然拒绝。
“你真的心虚?”汪清更加怀疑,一把揪住左煌哲衣领。
他要把左煌哲带回法医中心做出全面检查,留存香味证据。
左煌哲轻轻捏住汪清的手,毫不费力拉开:“你没有拘捕证。”
说完这句话,他故意施展隐身术,凭空在两个调查署的人面前消失。
是时候他们洗一点鬼是否存在的脑了。
“鬼?”汪清和赵辰桦如他所愿,有了一点点的反应。
派出去的4个小鬼之一给左煌哲带来消息。
迷糊哪也没去,直接闯进空间苑,大模大样坐在桌子边,喝着香茶,高谈阔论鬼生哲学。
当着他的面掐晕汪安,怀里揣着一个莫名的自认为可以支配他的宝贝,现在又敢自己走进他的地盘。
左煌哲没理由不相信这个鬼,有鬼!
有鬼不怕,鬼捉鬼,有意思。
左煌哲大模大样的回家,怀里抱着一大捆红玫瑰。
“什么意思?”孟婆指着玫瑰,发愣。
“右面新开一家店,里面一个小妞,漂亮、正点,很对我胃口。”左煌哲放下红玫瑰,走到窗子边,就着玻璃梳理头发。
匆忙,喜悦。
压根没有注意到店里还坐着一个。
“之前的小妞呢?”孟婆问。
“病了,烦了,正好换一个。”左煌哲继续整理头发。
“南英君,好几分钟没见了。”迷糊坐不住了。
这么大一个鬼坐在那里,却被彻底的漠视。
不过,那束花让迷糊放心了。
左煌哲,南英君,和其他男人没有两样,喜新厌旧,嫌贫爱富。
当汪安昏迷后,马上另觅新欢。
他的危险,应该没了。
“赶他走,让他以后再也背在南英府地盘内出现。一个意图掐死汪安的鬼,虽然他无意中帮了我的忙,但在我还没有放弃一个女人时,主动挑衅那个女人的,就是挑衅我。”左煌哲冷酷下令封杀迷糊。
丢失的面子,当然要维护一下。
“南英君,我有这个。”迷糊如左煌哲所愿掏出怀里的东西,递出去。
他绝不能被驱逐。
被从南英府赶出去的后果,就是带着臭名声流浪异地他乡。
以后的日子,不管在哪里,永远不会好过。
左煌哲盯着迷糊,没有伸手去接,问了一句:“他是谁?”
这类人的底细,孟婆最清楚。
“大名吴少堂,小名迷糊,3329年前侥幸躲过一场瘟疫,在病愈第二天掉进河里淹死,进入地狱后因本身携带瘟疫疫苗,被地狱医疗机构带走抽取血液开展研究,一直留在地狱没有投胎。”
“做出贡献的人,应该是功臣才对,为什么如此落魄?”
“他在地狱杀了人,又因为和神剪牵扯了一些关系,在十八层地狱里面没受多少苦就出来了。”
左煌哲明白了,迷糊手里拿的所谓宝贝,一定跟他师傅有关。
他笑了一下,伸手去接。
没有接住东西,而是先握住吴少堂的手。
吴少堂的手,很久没有洗过,又黑、又臭,表面结了一层厚厚的伽。
恶心。
左煌哲没有嫌弃,笑眯眯的脸上摆明是见到师傅旧友的喜悦。
吴少堂抓住难得机会,双手共同攥住南英府高贵的手掌。
水晶光泽一闪,上下穿透吴少堂手掌,他黢黑的手背闪出几行字:
吴少堂,男性,年龄3358岁,卒于3329年年,抢劫宝物,被对手推入水中淹死
心狠手辣,蝎蛇心肠
奢望投胎变成一个身价价值上亿元的商人
想得美!
他换了一个姿势,接过那个宝贝。
是一封信。
打开一看,前面内容还没看,只看了一眼最后一行,有师傅的署名。
难怪迷糊很嚣张!
左煌哲惊叹:“原来是师傅留下的信,怎么不早说啊。”
他的表情,等同于见到亲人的狂喜。
他第二次伸出手,热情的握住迷糊的臭手。
迷糊先是一怔,然后狂喜。
他手持的宝贝果然管用。
眼前,天上掉下来数不清的钞票。
伴随钞票的,还有很多很多漂亮的女孩,扭着腰,冲着抛媚眼。
“哈哈哈,”膨胀了!
迷糊产生了错觉,他变成董事长、大老板了!
“你叫迷糊?”左煌哲问。
“是。”
“你有什么要求?
“我没有任何要求,你看一下师傅的信上就好。”
“啊,我看看。”
左煌哲抽出信,看了一遍。
看完后,他冲着迷糊说:“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了,等着。”
“好。”
左煌哲坐着电梯上了五楼,走到骷髅树下。
冲着上面举手。
水晶光环遍布整个骷髅树,照亮所有棺材,照出每个骷髅的本质。
编号为一的骷髅生前是宰猪的。
编号为二的骷髅生前是买菜的。
编号为三的骷髅生前是做皮鞋的。
编号为四的骷髅生前是作家。
……
编号为三十七的骷髅生前是董事长。
左煌哲简单筛选一遍,可以找出八个曾经经商的人士,还有七个精神异常的人。
可以给迷糊缝到身上的骷髅,候选骷髅很多。
左煌哲抬手拿到一个骷髅,装进兜里。
下楼。
回到迷糊身边,左煌哲突然做出很嫉妒的样子。
“老弟,艳福不浅啊,你到那里偷吃过?下次带我一块去。”
“偷吃过?没有啊。”
“不可能,你身上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我从来没闻到过的味道。”
“你师父的呗。”迷糊得意回答。
“师傅偏心,临走也没给我,不过,南英府香水种类很过,我也用不着。”左煌哲一句话,跳过这个话题。
“来,我找了一个生前挣到五千万财产的骷髅,不过事先说好,我这里的这批骷髅都是烧死的囚徒,你不介意的话我现在把你缝上去。”
“不介意,当囚徒的人,都是心狠手辣又聪明的人,这种人,以后跟更能发大财。”迷糊兴奋道。
这逻辑?
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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