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商人就是伤人,不伤别人,怎么能成就商人(1/2)
“商人就是伤人,不伤别人,怎么能成就商人。”这样一句看似极端且片面、乖谬且荒诞、荒谬且离谱、乖张且邪僻、离经叛道且有悖常理、惊世骇俗且悖逆常情的话语,乍一听似乎蕴含着某种对商业行为貌似深刻、实则扭曲的洞察,但实则是对商业本质彻头彻尾、严重至极、深入骨髓、无以复加、令人发指、令人咋舌的误解和扭曲,是对商业精神粗暴无理、荒诞不经、肆无忌惮、毫无顾忌、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的亵渎和抹黑,是对商业伦理毫无底线、毫无原则、毫无敬畏、肆意践踏、穷凶极恶、为所欲为的破坏。
首先,让我们来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丝丝入扣、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地剖析一下这种观点所基于的潜在逻辑。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思维或许已经陷入了一种狭隘偏激、短视功利、自私自利、目光如豆、鼠目寸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误区,他们的视野被局限在眼前的蝇头小利和短期得失之上,鼠目寸光,完全忽视了商业活动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影响,缺乏高瞻远瞩的视野和深谋远虑的智慧,陷入了短视和狭隘的思维陷阱,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他们可能认为,在商业竞争那激烈残酷、硝烟弥漫、刺刀见红、你死我活、惊心动魄、惊心动魄的环境中,为了获取利润这一诱人的目标、抢占市场份额这一关键的阵地,商人不得不采取一些可能对竞争对手或合作伙伴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冲击的手段。他们可能觉得,只有通过打压对手、不择手段地削弱其竞争力,削减成本、不惜牺牲质量和信誉,降低价格、甚至可能以低于成本的倾销策略来扰乱市场,甚至可能在某些方面违背道德或法律规范,才能在商业世界这一充满荆棘和陷阱、充满阴谋和算计、波谲云诡、险象环生、危机四伏、四面楚歌的丛林中脱颖而出、一枝独秀、独占鳌头、称霸一方、呼风唤雨、只手遮天,实现自身的所谓成功。
然而,这种观点存在着诸多错误的前提和危险的误导,犹如在黑暗中引领人们走向深渊的错误路标,又如在茫茫大海中误导船只触礁沉没的错误导航,更似在迷雾中让行者迷失方向的错误指引,甚至可以说是在正道上设置重重障碍的邪恶陷阱,是将人们引入歧途的邪路歪道。商业活动的确存在竞争,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但这绝不意味着成功必然要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之上,这是对商业本质的一种极其错误、有害、毁灭性、灾难性、万劫不复、永无翻身之日的认知,是对商业规律的无知和漠视,是对商业智慧的曲解和亵渎,是对商业道德的背离和践踏,是对商业良知的泯灭和抛弃。
从道德层面来看,商业应当是建立在公平、诚信和互利的神圣原则之上,这是商业活动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和灵魂,是商业道德的核心和精髓,是商业文明的支柱和脊梁,是商业价值的根源和基础,是商业品格的体现和彰显。一个真正成功的商人,应当是通过提供具有真正价值、品质卓越、无可挑剔、超凡脱俗、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的产品或服务,精准地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从而赢得消费者发自内心的信任和坚定不移的支持,赢得市场的尊重和认可,树立良好的商业声誉和形象,成为行业的楷模和典范,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和积极价值观。如果仅仅依靠伤害他人来获取短暂、虚幻、如泡沫般易碎、如昙花一现、过眼云烟、稍纵即逝的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如同在道德的天平上失去平衡,堕入黑暗的深渊,被道德的谴责所笼罩,陷入道德的困境和泥沼,遭受道德的审判和唾弃,被社会舆论所诟病,也难以获得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犹如在沙漠中建造的沙堡,经不起时间和风雨的考验,最终会在岁月的洗礼中崩塌消散,化为乌有,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人们所遗忘和摒弃。
以一家生产食品的企业为例,如果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劣质原料,从而伤害了消费者的健康,这样的企业或许能在短期内凭借低价的诱惑获得一定的利润,但这只是短暂的海市蜃楼,虚幻而不真实,如镜花水月般易碎易逝,如梦如幻般缥缈虚无,如空中楼阁般摇摇欲坠。一旦被曝光,必然会遭到消费者愤怒的抵制和法律严厉的制裁,如同被汹涌的海浪拍打得粉碎的礁石,粉身碎骨,体无完肤,声名狼藉,遗臭万年,成为众矢之的,被千夫所指,最终走向倒闭破产的绝路,成为商业史上的耻辱和教训,被人们铭记为负面的典型,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无翻身之日。相反,那些始终坚持使用优质原料,把食品安全和质量视为生命,视为企业的底线和红线,不可逾越和触碰的企业,虽然在成本上可能会有所增加,但却能够赢得消费者真心的口碑和矢志不渝的忠诚度,从而在市场上长期立足并不断发展壮大,如同扎根于深厚土壤的参天大树,枝繁叶茂,生生不息,历经风雨而不倒,成为行业的典范和标杆,为其他企业树立了正确的榜样,引领了行业的发展方向,推动了行业的进步和升级。
从法律层面来讲,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严谨框架内进行,这是保障商业活动公平、公正、有序的铁律,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固防线,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是规范商业竞争的重要准则,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试图通过违法手段伤害他人来谋取商业利益,必然会受到法律无情的制裁,这是不可逃避的必然结果,是法律正义的彰显和体现,是法治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是法律权威的维护和扞卫,是法律尊严的守护和坚守。比如,一些企业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商业诽谤、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侵犯知识产权、窃取他人的智慧成果等,来损害竞争对手的声誉和利益。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不仅要承担沉重的民事赔偿责任,弥补对他人造成的损失,修复被破坏的市场秩序,恢复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不良影响,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身陷囹圄,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接受法律的审判和惩罚,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戒,品尝违法犯罪的苦果,承受法律制裁的痛苦。
而且,商业世界并非是零和游戏,不是一方的成功必然要以另一方的失败和伤害为代价,这种观点是对商业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粗暴简化,是对商业合作可能性的无知否定,是对商业共生共荣理念的错误解读,是对商业生态系统的片面认知,是对商业发展规律的违背和歪曲。在一个健康、成熟、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合作共赢是完全可能并且常见的美好景象,是推动商业发展的积极力量,是商业进步的重要途径,是商业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是商业繁荣的基础和保障,是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核心。
比如,在供应链中,供应商和生产商之间可以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任、互利互惠、合作无间、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合作关系,共同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品质、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共同书写商业合作的成功篇章,共同描绘商业发展的美好蓝图,共同铸就商业合作的辉煌成就,共同打造商业合作的经典范例,共同树立商业合作的光辉榜样。又如,在某些新兴领域,不同的企业可以通过合作开展研发,共享技术成果,整合资源优势,协同创新发展,共同开拓市场,从而实现共同发展,携手创造新的商业奇迹,共同推动行业的进步和创新,共同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共同塑造行业的未来格局,共同构建行业的生态系统,共同营造行业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合作不仅能够避免相互伤害、恶性竞争,还能够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高效率、创造价值,共同描绘出商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共同铸就商业辉煌的未来,共同开创商业繁荣的新局面,共同探索商业发展的新路径,共同推动商业发展的新跨越。
再从社会影响的角度来看,如果商人普遍秉持“伤人”的理念来经营,那么整个社会的商业环境将会变得恶劣、黑暗、混乱不堪、乌烟瘴气、污浊败坏、腐朽没落、世风日下,如同陷入一片无法挣脱的沼泽,弥漫着腐败和欺诈的气息,充斥着不公和邪恶的力量,笼罩着阴霾和黑暗的阴影,陷入道德沦丧和信任危机的深渊。消费者将失去对商业的信任,那份原本应有的安心和期待将被恐惧和怀疑所取代,消费市场将陷入低迷和混乱,消费信心将受到严重打击,消费需求将大幅萎缩,消费结构将严重失衡,消费行为将变得谨慎和保守。市场秩序将遭到无情的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将被践踏在脚下,商业规则将被肆意扭曲和破坏,市场机制将失去调节作用,市场功能将无法有效发挥,市场活力将逐渐枯竭,市场效率将大幅降低。经济发展也将受到严重阻碍,如同失去引擎的飞机,无法翱翔于蓝天,经济增长将陷入停滞和衰退,经济结构将失衡失调,经济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经济发展将陷入困境和危机,经济前景将变得黯淡无光。
例如,在房地产市场,如果开发商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其词、信口雌黄、巧舌如簧、坑蒙拐骗、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信任,偷工减料、降低建筑质量、无视安全标准、损害消费者利益,那么不仅会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如同点燃了一触即发的火药桶,造成社会的动荡和不稳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危害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团结,还可能导致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信誉危机,消费者对整个行业失去信心,进而影响到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犹如推倒了一系列多米诺骨牌,引发连锁的负面反应,对整个社会经济体系造成严重冲击,危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阻碍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整体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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