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2)
“此外,根据第一宗案件与后几起案子,手法上略有不同之处——
再结合,当时案件的案发情况,我判断那是凶手一时冲动犯下罪行。一般来说,这种冲动型犯罪,都一定有诱因。而这个诱因,可能是,因为他和某位女子发生了冲突,处于压力之下,才使得他变得狂躁起来。”
“结合,走访的结果,大家都知道那几名女性受害者,都有用茉莉味的熏香,来熏衣服的习惯。而这一点习惯,我认为和那名与凶手发生冲突的女子,应该是相同的。同时,就,平时有用茉莉味的熏香熏衣服的习惯,这一点来推断,那名女子应该是一名年轻女性。”
“同时介于,他在那些正当营生的被害人死后,将其装扮成青楼女子的行为,可以看出,他认为被害人行为极其不检点,甚至于暗含了人尽可夫的意思。所以,我认为那个和他发生了冲突的女子,应该就是他的妻子。而他的愤怒,很可能就来自妻子的背叛。”
“加之,他的性格特点造就了他,在遇到这种刺激性的情况后,往往会表现地更加暴躁,进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点,可能是其妻与他人不清不楚的事,被其撞见,逐让他起了杀人的念头。但,出于某些原因,他又没有直接对自己的妻子和那名爬墙客下手。”
“而是,将满腔地怒气,转向了夜间偶然遇见的张生夫妇。也就是说,那夜偶遇的张生夫妇,成了凶手的妻子和那名爬墙客的替代品——这就是我认为凶手的杀人动机。”
“而,当时的刺激他下手的刺激源应该就是,他无意中嗅到的张生妻子柳氏身上的,与其妻相同的茉莉香味。”
“另外,出于他要在夜间将女性被害人绑走,而又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这一点考虑,我认为他应该有一个运输工具。出于,几件案子的案发地,不远都有一个一直至三更才会散去的夜市。加之,几对被害人都是深夜赶路,难保不会如张生夫妻一般,去夜市吃一顿简单的饭食。很有可能,两人就是在就餐的时候,被凶手盯上,然后尾随至巷内的僻静处下手。”
“综上两点,我认为凶手很有可能是个自己有骡车、独轮车或平板车之类,平时可以放置,箩筐或者木桶之类的简易小车,并且从事与夜市有关营生的人。比如:在夜市内摆放吃食的小贩,又或者从事搜集泔水之类的劳作之人。”
屋内,明修说完这一通下来,已是满头大汗。全然不知自己是出于紧张,还是莫名的兴奋。虽然,还不知道刚刚说的推测,是否真的能帮助县衙的捕快,抓获真凶?他只是觉得,全程一直在一旁装聋作哑,无事人一般地作着旁观着的,那个“小王八蛋”说的,这个什么“心理侧写”,似乎有一种莫名的魔力,很容易让人上瘾——
自然,自己方才的那一通长篇大论,也正是这个小王八蛋——呼延朗,教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