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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便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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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条件有限,都差不多,找其他人还不如就在这,反正也熟了,哪不是一样给钱?

几人应下,老板娘立刻打了个电话,应该是给自己男人,让带些新鲜蔬菜回来。她自己去后院杀了一只鸡,拿了一块腊肉出来。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坐到门外,好奇的看着马梦灵几人,看到拉赛还有些怯怯害怕。若有人来买东西,小姑娘利索的收了钱,拿东西。看来是经常帮着看店。

连城和霍元天坐在门外闲聊起来,马梦灵三人在后院和老板娘聊着。

老板娘四十多岁,两个孩子,大儿子在读初中,小姑娘是二女儿,男人在外打零工,这两天没活于是没出去。家里也没什么收入,小女儿还没开始上学。

为了多攒钱,以后可以在山下买房子,一家人生活都非常节约,平时吃的也很简单,一般都是有客人来才会杀鸡买鱼等等。

马梦灵注意瞧过,屋子里家具很少,简单几样基本东西,连电灯都是最小瓦数的。

马梦灵问她:“其它的可以节约,可孩子晚上回来做功课,灯光暗了对眼睛不好!”

老板娘一脸愁容无奈的说:“有什么办法,孩子他爸去年出去做工伤到腰,现在不能干太重的活,我又是一妇道人,能出去赚个什么钱,而且家里还有孩子要顾,收入少,只能在平时生活中节约下来,山上好些人都到山下买房了,我们要不再存着点,以后儿子大了,拿什么娶媳妇~”

马梦灵三人听到深有感概,刘晓会和霍玉玉都是有钱家出生,平时哪知道穷苦人的这些烦恼,她虽然很小便没了父母,在马玉家经常干活,但好歹马玉没有克扣过吃食。

后来,霍玉玉和刘晓会将自己包里的几块糖全给了小姑娘。

老板娘烧了一份鸡,煮了腊肉,炒了两个小菜,笑着说让几人不要介意。不过,她厨艺倒挺不错的!

吃完饭,马梦灵拿出工具画了一幅驱蚊菊,菊旁边画了个小女孩,另外画了一幅灯。

这也是马梦灵无意中发现的,驱蚊菊有淡淡菊花香,另外能当蚊香使,即能当空气清新剂,夏天还能驱蚊用。

另一幅“灯”效果是她前段时间发现的,真正可以当灯用。

当天晚上小姑娘把画放在桌上,后来老板娘夫妇发现,在电灯的照射下画中的灯发射出微弱的亮光,而且,时间越久越亮,到最后,足以和百瓦的灯媲美。

一家人又惊又喜,将灯关掉,画中的亮光又慢慢消失,两夫妻研究一阵也不知道马梦灵用的什么方法,最后那男人猜想也许是画中增添了荧光粉。

惊奇过后,夫妻商量一阵想要将画卖掉换钱,如此神奇的东西至少能换上千块,后来男人下山打探过行情,但没过两日画中的灯便不再亮了,两人急得不得了,试了几次,仍然如此!

两人难掩失落!

小姑娘倒是高兴,两份礼物她都喜欢,知道父母不打算卖画,高高兴兴将画贴在床头墙上。隔了两天,奇迹般画中又亮起!神奇的是,只要夫妻俩贪念一起,画又变成一幅普通的画!

最后女人只得放弃心底仅存的那一丝恋想,把画留给了女儿。

马梦灵画这幅画的初衷是希望两个孩子能有一个好的环境看书写字,她和笔之间有了神秘的联系,心里想什么当然就能画出什么,拿到画的人若将东西用到其它途径上,自然而然发挥不出效果!

这就像发明家发明了钢笔,在最初的设计上就规定了它只能用来写字,而不能描眉!

这些都是后话。

马梦灵这边吃完饭付了饭钱便启程上山,速度比上午慢了许多,走走停停,刘晓会也没再叫累,一个小时后,山路越来越难走,弯弯绕绕,坡也逐渐陡起,爬上半山腰,路突然一下平稳,也宽了。

不远处看见几户人家,过了人家户,终于看见了那口大钟。

还真是一口大钟,有差不多四米高。钟身很是破旧,应该是长期处于空旷处,日晒雨淋的结果,年代确实不久,算不上古董,真要古董估计早被人惦记上了。周围旁边也没个说明,没故事,不知道来历。

不过马梦灵还是很有兴致的拍了几张照,刘晓会有些怏怏的,对马梦灵实在不明白:“梦灵,就一口破钟,你照那么多照片干嘛啊,又不是古董。”

马梦灵不以为然:“我这是在记录,等回去选了漂亮的洗出来,等我老了再拿出来看,这就是我年轻的美好回忆,我这是把你们记录在我人生旅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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