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彩虹交汇处(1/2)
1996年12月5日天气晴
位于seaisland的温哥华国际机场坐落于列治文(我习惯这个称呼),96年机场快线还没有建好,夕阳健在的时候来到温哥华,离市区接近十九公里,如果没有人接,那真的是一件欲哭无泪的事情。
再次踏上这片土地,瞬间眼眶就红了,那一年去加拿大读书,在这个地方,傻傻的站了半个小时,等着姑姑来接我,左边是通往美国的安检,右边,那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依然健在的只剩下印第安人铜像,和换了不知道多少个皇家骑警,好吧,其实那是一只黑熊。
那一年第一次到温哥华,有个错觉还以为到了启德,到处都有中文标示,还在为颇为蹩脚的英文担忧,来之前还让姑姑传信息给我整套的机场问答,到了之后才发现一点都没用上。
在飞机上没注意看雪山,站在机场,透过玻璃恰好可以看见雪山,一点也没有时差的影响,精神矍铄,大概是还没有等到人来接自己,有些紧张的兴奋吧。不过就是那半个小时,认识了一个让自己就算是重生之后也无法忘记的人。
呃,回忆的太多了,带着董洁过海关,港澳台签证比内地签证好用太多了,对于第一次入境的董洁问来问去问了半天,不过这些都是插曲,算是开胃小菜了。唉,写到这里的时候,思绪禁不住又飘到了当年。
拿行李的时候因为我只是一个背包,而且老是不出来,就很无聊的看别人的提箱,然后一支路易威登镶角的古典皮箱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目光,在我的记忆中,大概只有在北非的英法人士才会有如此皮箱,就像《英国病人》一样,等看到皮箱的主人,却有些好笑,好狼狈的一个女孩,八月的温哥华一点儿也不热,甚至稍稍有一丝凉意,女孩却穿着毛衣,额头的汗水顺着发梢融化了粉底。背着包,还要拿行李,真是够狼狈的,大概人在外国,都会比较帮自己人,我很犯贱的伸手帮忙了。
后来这个女孩有很认真的问过我,为什么当时要来帮自己,难道没有看到旁边有她男朋友吗。我还记得那是在学校外边一家牛排店,周六的时候会打折,我一边切蛋,一边回答,我真的不知道,谁知道你男朋友是澳洲人。
是的,这个女孩是从澳洲来的,而当时自作多情的我去帮她拿行李,还一直疑惑为什么有个老外一直跟着,竟然没有想过那是她男朋友。真的忍不住会笑,也许当年没有帮这个忙,自己也不会重生,因为大概自己会一直留在温哥华,直到大学毕业,或者更久也说不定。
世上的事谁又说的准呢?
就像董洁还在调戏比她还高出一头的大型公仔黑熊时,我看到余筱萍在冲我招手,抱歉我真的没有认出来这是余筱,目测的话,起码减肥了5公斤,因为这个女人的脸真的瘦了,而且一头黑发,谁一打眼能从众多华人之中认出来她是谁。
拉走恋恋不舍的董洁,答应一定买一个给她之后,这才算是交接成功。
余筱萍很友好的和董洁打招呼,问我她是谁,我说是我女朋友,这个丫头第一个反应竟然是抱怨我带着女朋友来参加另一个女人的生日,我说你理解错了,我只是来度假,顺便来参加你的生日派对。
那时候我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两个女人身上,没空去听她们的交流,没空去关注余筱萍的心情,直到现在静下心来写日志,才觉得其实来参加生日派对,或者带董洁来,都是一种借口,我只是想找个借口来温哥华看看,我只是想怀念,怀念三个这辈子不会再有交集的女人。
说起来,我实在从来都不想重生,多么无奈的人生啊,凌晨两点,一旁董洁在熟睡,酒店很暖和,广州正是白天,不知曾经渡过了多少个这个的日夜,你的白天就是我的黑夜,真是痛苦的一件事。
明天计划了去逛逛温哥华,只是陪董洁而已,有些地方只适合我一个人去逛,曾经五个房客合租下来房子,从机场回来的路上,竟然被我一眼认了出来,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因为当年在这里留下了太多,记忆深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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